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替補機制 - 「同流合污」??

參考以下資料,並回答問題:

資料一 2011622 立法會繼續審議議席出缺的替補安排 議員發言(節錄)

(多名泛民議員因不滿要求撤回條例草案的動議被否決)

吳靄儀:…我不認為任何支持選民權利的人,應該在草案審議委員會和處方同流合污,我呼籲所有民主派議員和我一同離場抗議…

梁美芬:甚麼是同流合污…她同「同流合污」此詞我嚴正抗議,她一定要定義…甚麼是同流合污…我們一定要追究責任…

資料二 基本法第七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言,不受法律追究。

資料三 立法會舉行議席出缺替補機制公聽會 18-06-2011無線新聞報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1Rt1fZ366Q

問題

l 你認為泛民主派和政府在替補機制立場中有商討的空間嗎?

l 吳靄儀就甚麼問題指議員留在草案審議委員會是同流合污?

l 你認為吳靄儀是否有權使用「同流合污」一詞?

l 你認為梁美芬或立法會有否資格「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