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洛
馬斯洛認為人類的生理需求是基本的,當衣﹑食和住的需求被滿足後,人類會進一步要求心理需要的滿足,包括安全感﹑愛和歸屬﹑尊重和自我實現。
馬斯洛的需求階層(需求層次理論 Need-hierarchy theory):
生理需求 -> 安全需求 -> 愛與歸屬需求 -> 尊重需求(自我﹑他人) - >自我實現需求
生理需求:這是最基本的需求,對於一個連下一餐飯都不知道在哪裡的人,這個需求就會成為他思考與行為的唯一原因,等到生理需求被滿足了,人才會開始想要追求安全感。
安全需求:包含對於規則﹑秩序﹑穩定﹑遠離恐懼和混亂的需求。大部分的人都可以滿足安全需求,但這個需求仍會持續的影響他們的行為,我們會擔心失去安全感,所以用預防性的行為來保障基本的安全,例如買房子﹑買保險等。愛與歸屬需求:當生理與安全需求被滿足了以後,我們開始渴望去愛人與被愛,並希望自己是歸屬於某個人﹑某個家庭或團體組織。現代社會由於變遷過於快速,不容易滿足與歸屬的需求,很多人因此而感到寂寞空虛。
尊重需求:人都需要被尊重,尊重又分為自我尊重以及別人對我們的尊重,如果個人可以滿足自尊與受人尊重,就會有自信,也會變得更有能力與生產力;相反的,如果不能獲得尊重,則會產生自卑﹑沮喪,因而無法處理生活上的問題。
自我實現需求:人會有想要發揮自己全部潛能,努力成為心目中理想自我的慾望,如果不能滿足就會覺得挫折﹑不滿。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夠滿足自我實現的需求,要達成自我實現,個人必須不被社會所強迫,不受限於較低層次的需求﹑不過份在意自己的形象並能跟別人分享愛與被愛,而且非常瞭解自己的能力﹑潛能與善惡,這樣才能充分發揮自我﹑實現理想。
史納金
對於偏差行為
史納金認為要理解一個人的行為,並不需要去瞭解他的內在趨力﹑動機﹑特質﹑潛意識﹑認知思考模式……等,只要研究個人如何在環境中學到那些行為,就可以有效的解釋﹑預測甚至促使個人表現出某些行為。
因為人從小就會表現出許多不同的行為,其中被增強的行為會逐漸突顯出來,成為一組行為模式,也就形成了個人的人格;所以,理論上來說,應用增強原則可以創造或改變一個人的行為,並因此改變他的人格。
從學習觀點來看,所有行為都是經由學習而來,正常行為是學來的,異常行為也是學來的,對學習論的學者來說,只有「異常行為」而沒有「異常人格」。異常行為不是因為潛意識或其他內在動機所引發,而是個人在表現正常行為的時候沒有獲得正增強,甚至還得到負增強;當他們表現異常行為時卻獲得了正增強,導致他學會並保留了異常行為。
例如:小孩子要求媽媽買新玩具,媽媽不答應,小朋友開始大哭大鬧:
- 如最後媽媽妥協,則小朋友的哭鬧行為被正向增強了,以後大有可能重覆有關行徑。
- 如媽媽沒有妥協反大罵他一場,則小朋友的哭鬧行為被負向增強了,以後重覆有關行徑的機會則有所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