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 星期六

高考 / 新高中人際關係篇 - 必讀心理學家(四)

班杜拉
對於自我概念:班杜拉認為,人類行為的發生既不是完全由內在趨力所驅使,也不是單純由環境中的刺激(增強作用)所左右,而是個人內在認知歷程與外界影響彼此交互作用的結果。

每個人都會對自己能做什麼﹑該做什麼﹑表現出來怎麼樣的行為有一個主觀的認定與標準,也就是有「自我概念」,當一個行為被表現出來後,個人就會將這個行為和「自我概念」進行比較,決定其自我增強的方向。

在「自我概念」中,「自我效能」是最主要的一個部分,指個人在某種情境下表現某種行為能力的預期,例如:考試之前要求學生預估自己能考幾分,這就是「自我效能」的評估。

「自我效能」跟個人的目標﹑動機﹑以及行為後果都有關,「自我效能」越高的人對成功的預期較高,因此遭遇困難時,會更努力及堅持,進而引發更強的動機,所以成功機率較大;相對的「自我效能」低的人對失敗的預期較高,會一直擔心把事情搞砸,進而降低工作效率與成果,所以失敗機率較大。

柯柏格
對於行為結果的對與錯:柯柏格將道德發展分為三層次六階段,他發現6-12 歲的兒童中期大約屬於「道德成規前期」﹑13-16 歲的青春期則屬於依循道德規範的「道德循規期」,大約只有一半的青少年(16-20 )可以達到自我接受的倫理道德層次。

道德成規前期:是指依據行為結果來決定對錯,也就是行為會不會直接導致獎勵或懲罰。道德成規前期會經歷兩階段:階段一「避罰服從取向」:以是否會被懲別為標準,例如漢斯不該偷藥,因為他如果被抓到就會被懲罰。階段二也就是「相對功利取向」:滿足需求與慾望的行為就是好的,例如:漢斯可以偷藥,因為他太太有需要。

道德循規期:行為的對錯必須根據是否符合或擾亂社會秩序而定,個人會服從並維持社會秩序﹑認同社會成員,判斷標準由直接的個人結果提升到社會性後果。此時期經歷的兩階段為:階段三「尋求認可」:可以獲得大多數人認同的行為就是對的,例如:漢斯可以偷藥,因為這是一個好先生應該做的事。階段四「服從權威」:行為必須遵守最高的法律權威,例如:漢斯不該偷藥,因為偷竊是違法的行為。

道德自律期:個人判斷是非的標準不再尋求他人或權威的認可,而是以自己的良心作依據。此時期會經歷階段五「法治觀念」:法律應該可以為了滿足合理的需求而修改。例如:漢斯偷東西固然違法,但他不見得就是錯的。階段六「價值觀念」:以自己的價值觀為判斷標準,例如:漢斯的太太雖然急需這個藥,但沒有人希望自己的東西被別人給偷走。

道德成規前

(6-12 )

(行為結果)

階段1

避罰服從取向

缺乏是非善惡觀念,只因恐懼懲罰而服從規範。

階段2

相對功利取向

以行為的結果作為判斷行為好壞的唯一根據,受罰的行為就是壞的,為取得報償而遵守規範。

道德循規期

(13-16 )

(社會秩序)

階段3

尋求認可

順從傳統要求,附和成人意見,冀求別人讚許,表現從眾行為。

階段4

服從權威

服從團體規範,嚴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權威,判斷是非時有法治觀念。

道德自律期

(16-20 )

(自己良知)

階段5

法治觀念

有責任心﹑義務感,尊重法治,相信法律是人為了維護公益所制訂的。

階段6

價值觀念

相信道德的普遍價值,認識人類尊嚴,憑自己的良知判斷價值,有所為有所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