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不行了,倒閉,大家可能理解為破產。但後面多了兩個字 - 保護,那麼到底是甚麼意思?
破產原指是一種法律程序宣告債務人無力償付債務及其後的一連鎖還款予債權人的過程,較常理解的,是破產公司主體停止一切經營活動,財產被查封拍賣用於抵償債務。要明確和破產保護分清楚,這種破產也可被稱為「破產清算」。
如果多了兩個字,變成「破產保護」,那麼大家則可以了解成公司的「債務重組」。(不妨到Yahoo輸入這四字再看看,就會看到很多公司提供這些服務。)
很多時候,一家公司未能還債,不一定是其業務不能賺錢,可能是行業低潮,或周轉不寧,現金一時不足而己。有關公司在債權人或破產管理人的監督下可繼續經營,並在規定期限內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重整計劃。
重整計劃中,破產者可以請求減免部分無力履行的債務或合同,或者改變償還方式,並給出繼續經營和償還債務的計劃。如果債權人投票通過重整計劃則破產者有可能重新恢復經營,否則可能會進入清算程序。在許多情況下,允許仍有盈利潛力的企業繼續經營可能會獲得比單純拍賣其資產更多的收益,從而使破產者和債權人都獲得比破產清算更好的結果。
要強調「保護」二詞,主因是於美國,債務人在申請破產保護後的120天內有權提出融資和重組等方案,以避免債權人對企業提出直接破產,從而給予較長寬限期予有關公司尋求解決方法。當然,不同國家做法都略有不同。
一家上市公司申請破產保護,股價大多會即時狂瀉,但這不一定代表有關公司的末日。有不少公司曾經申請破產保護,但最後都能渡過難關,例子有:
- 佳士拿
- 巴西天馬航空
- 聯合航空
- 日本航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