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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異之處:
社民連 | 民主黨 |
不接受政府原有方案 或民主黨 / 普選聯方案 | 於政府原有方案上作修改,提出扣除原有功能組別選民後,一人一票選出新增五席區議會議席的方案。 |
可以彈劾高官及特首 | (未有提及)
|
議員可以提出私人草案 | |
特首選舉的提名委員會包括全港選民 |
相同之處:
- 於政府未接受「民主黨方案」前,均要求撤回
- 方案廢除功能組別
- 廢除分組點票
- 2011年取消區議員委任制度
(同學應留意民主黨本身為普選聯之成員,但普選聯以內尚有其他組織,不應把兩者混淆。)
2.
認同 | 不認同 |
本來沒有任何功能組別選舉投票權的選民,得到較大的政治權利,拉近不公平的距離。 | 把功能組別選舉合理化 |
新增10個議席,全部均有較大的選民基礎,增加立法會民意代表性 | 完全未有考慮如何處理其他功能組別 |
3.
可改進空間:
- 合併 / 取消功能組別
- 取消公司票
- 擴大選民基礎(例:從業員均可投票) ,或類似95年立法局「新九組」之選舉方法。
(同學如果考慮到人大就直選 / 功能組別議席比例的決定,並提出其他原因反駁,而堅持於2012年全民普選,亦可接受。)
